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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咨询

河北-邯郸 09-14 17:28  悬赏 0  发布者:jeffzz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一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暂无房产证,请问国家规定是5年后才办房产证,才允许买卖吗?2014年8月买给李XX,因无房产证,当时签订的内容是借款合同。大致内容是借款XXX元(房价),利息每年XX%,5年后还清XXX元(房价+利息)。以房产做抵押,如到时未能还款,则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对方,借条失效。请问律师这样的买卖形式可以吗,有隐患吗,应如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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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14 17:45
这是可以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9-14 18:50
可以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15 06:22
这种买卖的形式具有财务、信用、操作等各类法律风险。建议委托律师出具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8-09-15 00:24
可以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有需要的话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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