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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转移,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和纠纷?

广东-广州 12-26 12:26  悬赏 15  发布者:xqzgjz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在卖房子,买家的同贷书已经批下来了,2012年11月17日去房管局递件,不过由于广州限购的原因(非广州户籍,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才可以买房),递件被退回来了,原因是买家提供不了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没有资格在广州买房子(因为之前虽然也限购,不过随便弄点假税单都可以通过,所以买家没考虑这个问题,谁知道从11月6日开始,海珠区房管局对于外地户籍买家的税单,要拿去地税局复审,所以没过),所以交易不了,而我的房产证也因为这个问题被冻结在房管局(房管局说如果要拿回,需要买卖双方过去撤销交易)

这段时间,买家也一直找关系想办法,希望能找到绿色通道或者弄到社保或纳税证明,不过基本很难实现,希望不大。所以中介和买家协商,找个有资格买房的人,我先把房产过户给他。让他与买家之间做个公证,等时机宽松或等买家交够一年社保以后,再转回给买家。买家也基本同意这样操作。

请问这样操作,对于我来说,有没有什么风险?我需不需要和买家签个补充协议,以证实是双方同意情况下,我才把房产卖给买家指定那个有资格买房的人的,所以我不存在一房两卖的违约责任。请问除了这点以外,我还有没有其他风险需要规避?

(按合同约定交易需在90天内完成,买卖双方知晓限购政策,确保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如果因为一方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我感觉按合同条款,我应该不存在任何违约,就算有什么问题都是买家原因造成的。可是我担心如果这样一转移操作,会不会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扯不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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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6 17:58
你好,建议慎重思量,存在法律风险。
回复时间: 2012-12-27 20:07
风险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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