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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三月已过试用期但未签合同被无故解雇怎样赔偿?

广东-深圳 06-13 14:07  悬赏 25  发布者:yy2813……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
   我是一位在五金厂上班的员工,我是从10年4月12日进厂上班,来时签订试用期合同为一个月。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是在装配上班,而且我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和我签合同,如今他们却让我从事压铸工,并且没有给我们正常的岗前培训,就让我们上岗,从事危险系数很高的工作,而且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我由于不想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被他们无理由的解雇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从6月12号至现在,他们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把我的工作停下,不让我上班。
 我的工资是底薪+加班费结算,底薪是900,加班费:7.7元\H,双休:10.3\小时。我不知道该赔偿多少?希望各界人士指点。
   在此对你们表示真诚谢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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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3 14:13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回复时间: 2010-06-13 17:16
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并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回复时间: 2010-06-13 21:50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双倍赔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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