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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基地买卖纠纷

河北-廊坊 01-03 05:29  悬赏 20  发布者:hylyoo……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9年10月,xx村计划在xx西坡坡边建设一个小村,命名为“新福小区”征收了部分农户的一部分靠近山坡的小块田地和林坡地,同时又劈开一部分山坡,准备建设。在此期间,为吸引外村人购买,专门制作了“新福小区”规划示意图鸟瞰图,展示在xx村南路口和305省道临淇车站附近做宣传。
    我和其他人20户左右(大部分为外村人),每户向xx村委会缴纳了8万元现金(部分没有交齐),并领到了一纸收据:今收到   xxx交来房基地款8万元 。   落款:xx村委会,并且加盖了“xx村委会”公章。当时,xx村委会对外口头宣传承诺:通路通水通电,并为每户建成根基,根据交款先后挑选宅基地。但2009年底,该项目停工。直至今日,未能兑现承诺。
  现在,xx村又重启该项目,但将所有原来开辟部分和新征收的一部分土地,一并承包给另外人员进行建设(已经招标成功),初步定价:每套房建成后售价(均价)50万元。在未向原来交钱的人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xx村委会内部作了一个计划:凡是原来交钱的人,愿意购房的每8万元现在顶10万,就是说还需要再补交40万元才行,不愿意买房的现在顶10万,但暂时没钱可退,需要等村委会有钱后再说。
  但根据现在市场建材和用工价格估计,如按原承诺实行,自己购买建材和用工20余万元即可盖成,现在想要房明显需要多出20万元左右,而且还不能使用公积金或按揭贷款,因为该项目并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属于小产权房。
  问:1、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哪些?最好的突破口在哪?
      2、如果要协商解决该找什么部门?如果我们提出协商,xx村委会置之不理,强行实施怎么办?
      3、如果要诉诸法律,如何界定我(们)和xx村委会以及建筑商的法律关系?该提出那些诉求可以使我们的利益最大化?
      4、如果提起诉讼,法院不予立案或虽立案却因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判决或阻止施工,而造成“木已成舟”现象,该怎么办?还会有退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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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3 20:38
前期买这种房屋,本身就有风险。法院只能支持你要回8万元和这几年的利息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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