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结款合同第六条 保证条款:借款方请 苗万钧 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

辽宁 11-02 14: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款合同第六条  保证条款:借款方请  苗万钧  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正式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 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办理贷款银行所有手续,本合同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约约定时,由要求接触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时,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五到十万元,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1.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支付时请备注自己的名
2.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5 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危及还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达成并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以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同时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当天生效,借款方须向贷款方先缴纳叁仟元预存款证明还款能力履行本合同后下款,证实有还款能力后,甲方应在下款后将乙方履行合同条款金额返还给乙方,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按法律方式处理:(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同意协议):  苗肖佳 
  2018  年 11月 2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2 14:42
你好,贷款合同吗?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追问:

请问一下,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追问:

是贷款合同,他说我必须支付这三千元,要不然算我违约,要起诉我

追问:

这份合同可信吗

回答:

你电话号码多少?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2 14:46
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回复时间: 2018-11-02 16:28
具体问题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399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3 08:08
贷款合同吗?
回复时间: 2018-11-02 16:58
你支付的所有费用不能超过年利率36%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618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90
江苏 无锡
人气:5101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94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94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