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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各位律师好。以下是我遇到的问题。麻烦大家帮忙解决。谢谢

 01-04 23:21  悬赏 0  发布者:MOON84……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汕头 回答:(2)
婚后由我父母出资三分之二,男方向朋友借了三分之一债务付清了一套房子首付,房子由夫妻联名。但在开发商交房后,在男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女方突然提出离婚,现在男女方分居中,由男方一人在还贷。请问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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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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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4日 23时24分
首付部分以出资比例分配,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均分。
追问:

那请问共同债务是否应该平分?由父母出资的部分是否可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回答:

婚后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父母出资的部分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追问:

但房子是男女双方联名,父母出资的部分也可以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吗?

回答:

是的,这个在婚姻法解释三中有明确规定。

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不客气,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4 23:23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一般平均分割。
追问:

那请问共同债务是否应该平分?由父母出资的部分是否可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回答:

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父母出资已购房,且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视为共同的。

追问:

请问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答:

但是你们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只登记你一个人的,为你的个人财产。

追问:

但如果男方有写借条给父母,且父母有银行提款证明呢?

回答:

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

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如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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