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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西城区 01-06 10:14  悬赏 10  发布者:zhongx……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与老公刚领证结婚,发现他在我们恋爱期间去过夜总会,找过小姐。事情暴露后,他恳求我不要离婚,并手写了一份保证书给我。内容大致为,如果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他就自愿将他名下房产归我所有(此房产为婚前财产)。并签字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么?如果万一再发生这样的事,离婚时我能得到房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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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7
您好,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追问:

我老公也是个律师,我就是怕他钻法律空子。。。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5
如果没有过户就没约束力。
追问:

也就是说,压根没用,是吧?

回答:

这属于赠予协议,但如果没有过户,他可以随时撤销赠予协议的。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6
自愿签订有效,属于婚内财产协议性质的文书。
追问:

谢谢您,可他的房子是婚前财产

回答:

对于婚前财产就带有赠与性质的了,没有过户到你名下之前对方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也就是说这份协议没有强制力,你只能寄希望与对方自愿履行

追问:

那就是说还是没得到什么保障。。。哎

回答:

你可以想办法过户到你名下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6
您好!保证书只要是出于男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话就是有效的,但是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之后您才是真正的产权人。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8
如果是对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追问:

怎么能证明是他自愿还是被迫的,真要是打起官司来,他硬说是我逼迫的,我也没辙呀

回答: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你必须要对方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后才能够享有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21
自愿签订,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22
你们的约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22
你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产是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建议过户较为稳妥。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36
有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52
保证书基于男方自愿的前提是有效的,其性质为婚内财产协议。但是不动产的归属以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53
1  有效  
     2   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理由是  这个保证书  依法不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不是说 签订了 房子就是你的了;    其二,这是一个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是  才有法律效力  房产才会给你 , 那么这个条件 就是外遇 找女人 ,你i要有证据   否则没用 。其实 就是一纸空文  米有实际意义
 
        有疑问  可以随时联系  共同探讨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我不是想要房子现在就给我,我是想约束他以后不出轨,并保证将来万一他出轨了,房子就归我,这个效果能达到么?

回答:

我的意见是 有效 但是 无实际意义 可操作性不强 你老公应该也知道 也很难达到约束的效果

都是同行 我也不好说的太多

追问: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谢谢,我也知道很难,一切还是靠自觉。毕竟现在刚结婚,如果能过几年,我还是会要求他把房子卖了重新买,这样就是婚后财产了

回答:

也是一种办法

回复时间: 2013-01-06 11:15
您好,如果是自愿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1-06 15:30
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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