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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工作时间超时

 01-08 11:28  悬赏 0  发布者:ran520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我公司是客服中心来的,上班的时间是长短周的,每天10点到7点,周六的话是11点到5点半,中午休息一个小时。请问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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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8日 15时36分
国家公示制度只要有两种,标准工时制和特殊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
特殊工时制中,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周,月,季或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根据您的描述,大概确定您在您所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每周超过44小时,您可先核实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延长工作时间,就延长工作时间不分,是否有支付加班工资等,若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则您方可通过协商或仲裁手段进行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十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14:42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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