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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签订合同约定和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一样合法吗

四川-自贡 11-19 16:41  悬赏 0  发布者:taubro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2年进入一家事业单位,作为编外人员签订5年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正式人员,去年底有关部门检查到说违规用人,并说签订的合同无效。2017年4月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该单位补发去年事业单位的附加附加绩效吗?最重要的是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附加绩效能得到支持吗
问题补充:
主要是想咨询这样的聘用合同是否有效合法,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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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19 16:53
这是可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11-19 17:12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11-19 18:56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是否胜诉,须根据双方的证据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8-11-19 18:34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刚刚裁决书下来了,只支持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要求补发的2016、2017年附加绩效没得得到支持。我准备去法院起诉,仲裁委工作人员告诉我,一旦起诉,裁决书就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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