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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分配

浙江-杭州 11-20 16:49  悬赏 0  发布者:车晓叶 给我留言  回答:(15)
2013年我自家的农民房拆迁安置,按照当时签订的拆迁协议,我们可以分到350平方面积的房子,当时我是未婚未育,按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享受两份人头的安置面积(即一人85平方,我个人拿到170平方面积)。2016年我结婚,户口未迁出,2017年生一女儿。因为夫家也在2017年老家进行拆迁,当时我未享受夫家拆迁任何待遇,但我生的女儿享受了夫家拆迁待遇,并享受了独生子女的拆迁优惠政策,因为我丈夫放弃独生子女优惠,给予我女儿这个优惠机会。现2018年我家拆迁安置房造完要分配面积,村政府告知因我已结婚生育,不再是独生子女的身份,所以要退回85个平方给政府。但是如果按照拆迁后立马分房或者立马已货币置换政策,那当时我就已拿到350平方的面积或货币,现在是因为政府造安置房的时间长,在此期间我结婚生育导致我退回面积,难道要我这6年检都不要结婚生子吗?请问当初签订的拆迁协议合法吗?权利高于当地拆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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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0 17:02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各地政策不一,依所在地政策而定。
2、依你给出的信息来看,拆迁协议已经签订,应该按照拆迁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是约束合同双方,哪怕一方是政府也应该诚实守信。
3、至于是否退回。本人认为,签订协议的时候并未生育,同时,也没有隐瞒信息。协议是有效的,按签协议时来说,也是符合政策的。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以后发生的生育问题,不能以此变更协议。
4、可以不需要退回,如果强行退回,可以就拆迁协议,向法院起诉。对于拆迁协议的诉讼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请求拆迁人依拆迁协议履行。依法办事,依法履行。
5、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政府回复说现政策有回迁政策,按照回迁政策是要根据现回迁政策重新算人头面积

回答:

应该依签订协议时的政策。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该自觉遵守。不能因为签订后多年,政策变动能变更合同。
你不必过多担心,对于此事可诉讼处理的,胜率较高。

追问:

诉讼期间会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录入,请问我可以对政府提什么要求,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回答:

不会影响。你可以要求按拆迁协议约定履行。

追问:

政府预计12月中下旬结束分配工作,但是给我们的回复还是领导在商量,我们应该采取什么积极的措施,需要提前联系律师进行沟通吗?会不会到12月下旬就来不及了,政府这样是不是拖延政策啊

回答:

可以先等下回复结果,到时起诉也来的及的

追问:

今天政府回复说要我们退,说我们不登记的话那接下来的摇号就给我们除名了。那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回答:

让政府出具让退的通知文书。不让登记的证据,然后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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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1-20 18:23
以协议约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8-11-20 19:22
您好,一、拆迁补偿,应当按拆迁当时你的具体情况进行安置;
二、2013年的拆迁协议是你与拆迁部门根据拆迁时你的具体情况,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该拆迁协议合法有效,,拆迁部门应按拆迁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三、因拆迁协议的履行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拆迁部门不按拆迁协议履行义务的,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拆迁协议。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1 09:00
以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8-11-21 10:54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征收、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缴械投降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详情可来电来访。来电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8-11-20 17:03
结合具体政策,针对不合理的拆迁协议,有权拒绝签订,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8-11-20 17:0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8-11-20 17:24
1、你和家里与“当地政府拆迁办公室和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法有效。2、拆迁安置补偿合法有效,不论什么时候履行都应该按照原来《协议规定》履行。3、地方现在的权力不会高于“当时的拆迁政策和你们的拆迁协议规定”。4、现在的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商不履行5年前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你们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履行协议,赔偿损失。5、此案事关重大,疑难复杂,建议应该马上聘请律师帮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1-20 18:55
我希望能先分析证据。
追问:

什么证据

回答:

书面的政策公示。

追问:

我们2013年有签订拆迁协议,有签字盖章,2018年政府又说他们有新的回迁政策文件,需要重新算面积

回复时间: 2018-11-21 07:32
结合具体政策,针对不合理的拆迁协议,有权拒绝签订,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8-11-21 10:30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各地政策不一,依所在地政策而定。
2、依你给出的信息来看,拆迁协议已经签订,应该按照拆迁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是约束合同双方,哪怕一方是政府也应该诚实守信。
3、至于是否退回。本人认为,签订协议的时候并未生育,同时,也没有隐瞒信息。协议是有效的,按签协议时来说,也是符合政策的。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以后发生的生育问题,不能以此变更协议。
4、可以不需要退回,如果强行退回,可以就拆迁协议,向法院起诉。对于拆迁协议的诉讼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请求拆迁人依拆迁协议履行。依法办事,依法履行。
5、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11-21 16:27
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8-11-22 20:50
虽然拆迁政策各地不一,但是如果在2013年签订补偿协议时没有隐瞒事实情况,签订的协议就合法有效,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协议给予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起诉、投诉或者报警。
回复时间: 2018-11-24 17:40
根据拆迁协议约定、期限确定
回复时间: 2018-11-25 13:16
有协议依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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