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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送达问题

辽宁-盘锦 11-21 11:38  悬赏 0  发布者:chiban……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
     我打工的老板以公司打款以及各种理由向我借了4万余元,现在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工资也好几个月没发,老板及其爱人已经不在本地,为了我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失,近期向我所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我已向法院提供被告电话,地址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法院以被告拒绝来取传票为由,让我自己查找被告所在地信息,并要求我跟随去送传票,这样的做法合理吗?送达传票不是法院自己的职责所在吗?我的义务是协助法院,但是我已经给了法院被告详细信息。如果我自己能找到被告,还用到法院起诉吗?
     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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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1 15:11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21 19:43
公告送达,多次不到,缺席审判。
回复时间: 2018-11-21 22:48
应当由法院处理。
  • [辽宁-沈阳]
  • 刘丽丽律师 VIP
  • 电话:15998860111 18525282826
  • 420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22 16:36
你好!
可以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18-11-21 16:27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11-21 17:18
可以要求公告送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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