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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内容是否正确,有无需要改正的地方

吉林-长春 11-21 15:50  悬赏 0  发布者:杨女士女士 给我留言  回答:(4)
遗 嘱
遗嘱人甲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遗嘱人乙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立遗嘱人甲乙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为防止百年归寿后发生遗产继承纠纷,故立此遗嘱,表示立遗嘱人甲乙对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立遗嘱人甲乙共同订立遗嘱如下:
一,遗产的分配
1、夫妻双方,立遗嘱人甲方去世的情况,属于甲方的全部财产,由 女儿继承90%。由 甲方父亲继承5%。由 甲方母亲继承5%。
2、夫妻双方,立遗嘱人乙方去世的情况,属于乙方的全部财产,由 女儿继承90%。由 乙方父亲继承5%。由 乙方母亲继承5%。
3、夫妻双方,立遗嘱人甲乙同时去世的情况,属于立遗嘱人甲乙的全部财产,由 女儿继承90%。由 甲方父亲继承2.5%。由甲方母亲继承2.5%。由 乙方父亲继承2.5%。由乙方母亲继承2.5%。
4、如立遗嘱人甲乙双方父母中任何一位在此遗嘱生效日前已去世,则该位去世者失去继承权,该继承权自动转给立遗嘱人甲乙女儿。
二、希望大家尊重立遗嘱人甲乙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三、此遗嘱为立遗嘱人甲乙的最终遗嘱。
四、本遗嘱一式三份,立遗嘱人甲乙各存一份,立遗嘱人甲乙女儿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签字) 
立遗嘱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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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1 15:56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8-11-21 16:02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8-11-21 16:53
具体请律师详询
回复时间: 2018-11-22 01:32
你好,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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