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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刑事案件移交问题

 01-09 17:05  悬赏 0  发布者:zxwc99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是围观群众!案件是七人殴打他人时,临时改变殴打目标,开始打我。后经市级公安局法鉴中心鉴定为:轻伤!已立刑事案件!
  办案机关是管辖派出所,现在据派出所长讲,除主犯外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调查清楚(因主犯死不承认),并且纳入卷宗。
  我的问题是:案件已经调查清楚,办案机关不予调解,也不予诉讼!就此搁浅!我到管辖分局法制科申诉,要求督办!却发现派出所没有上报管辖分局!请问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一再要求办案机关抓人,可全部的犯罪嫌疑人,至今都没有抓捕,合法吗?
  去过检察院了,控告科的领导说:已经给我立案了,也给我做法鉴了,在没有移交检察院之前,检察院不受理,办案的派出所也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要我去管辖分局的法制科督促,可法制科告诉我说,督促可以,但是派出所办不办,他们管不着!
  还有就是,法鉴结论出来之前,派出所定的是结伙殴打他人,等法鉴结论出来以后说是故意伤害罪!有人说应该是寻衅滋事罪!请问到底应该是什么性质啊?
  老百姓请不起律师,并且地方的律师不能请啊!我的朋友有个案子就是在地方请的律师!律师拿完钱后,去找了被告的嫌疑人,嫌疑人给了律师好处费,然后我朋友的案子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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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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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7时33分
你好:可以按寻衅滋事追究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帮助,我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9 17:06
到检察院反映
回复时间: 2013-01-09 17:09
建议聘请律师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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