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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未到期收回

广东-河源 01-10 12:06  悬赏 0  发布者:广东阿东 给我留言  回答:(2)
根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租赁标的:甲方将座落于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北边碧洋家园A幢单层A102。
一、租赁期   33 个月,自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2月31日止。
二、租金:
   1、由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甲方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收取租金。
   2、由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贰千贰佰元整(¥2200。00)。
   3、由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每月收取租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4、由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
   5、由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3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6、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直接缴交河源市碧洋家园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收费标准按河源市碧洋家园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收费为准。
   7、付款方付一个月的押金,半个月的租金。
   8、甲方收到乙方交纳月租金后,除开收据外,不提供其他任何票据。
三、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给予二个月租金补偿甲方。
   2、在租赁期内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给予两个月租金补偿乙方。
   3、乙方每月10日按时交付当月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当月租金1%计算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付租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四、双方责任
(一) 甲方权责
        1、甲方必须保证其对商铺拥合法的出租权,确保本合同有效。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有权依法向乙方收取租金,管理费及其他相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二) 乙方职责
1、 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
2、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需要装修房屋,应征得四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间,装修设施部分(不可移动的)不得拆除,不再折款归甲方所有,可移动的装修设备可由乙方带走,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好,费用由乙方支付。
3、 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并承担租赁税收、工商费、处理费、卫生费、保卫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4、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转租店铺。
5、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归还,同时退还乙方交纳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
6、 经甲方书面不同意乙方可转租商铺,但不得从事污染行业,乙方经营项目需经本合同双方、租赁标的业主、租赁标的物业公司四方协商同意,方可实施,同时不得经营房产中介,假诺经营甲方有权利马上终止合同。
7、 乙方租赁期间必须依法合理经营,依法纳税,并且要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如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安全谢谢不当,造成消防事故及经济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合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我这个合同是由第三手承租人(就是第三个房东)与我签的,第二房东已经跑路,现在是房屋持有人要收回房子,我这份合同还有效吗?当初转过来的时候轩让费花了6万,还有14个月的时间才到期,现在要中止合同,我是不是应该要对方赔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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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0 16:15
您好!
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10 15:42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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