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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安置问题

上海 12-04 10:36  悬赏 0  发布者:sanjoh…… 给我留言  回答:(13)
1背景
2018年静安区一处公有承租房正在征收。
房屋内户口7人:(本人,父亲,母亲),(大伯一家3口),姑妈。
承租人:大伯。
目前实际居住人:本人及父母,自户口迁入后,实际居住已满18年。
姑妈自户口迁入后,没有居住过。
本人及父母3人在1993年享受过福利分房,面积51平方,该房产已在2000年出售。

2问题
(1)本人及父母,虽享受过福利分房,但居住困难,是否视为同住人?(参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1号第三十一条),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标准)
(2)如本人及父母,视为同住人,在拆迁补偿款、补贴款、奖励款中,应当如何分配?
(3)姑妈自户口迁入后,没有居住过,是否视为空挂户口,不享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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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上海-黄浦区]
  • 邹坤律师 VIP
  • 电话:13788971078
  • 41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4 10:41
具体以当地块拆迁政策为准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49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4 11:04
根据拆迁政策,如果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就不再享受,空挂户口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39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4 14:22
可以起诉分割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1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4 20:27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12-04 10:54
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回复时间: 2018-12-04 11:01
详细咨询动迁组,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2-04 11:02
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2-04 11:02
以上四人,都不是应认定为安置对象的同住人;既然承租人允许你家三口实际居住18年,由他对你家三口进行安置。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8-12-04 11:03
已经享受过安置利益,不属于同住人
回复时间: 2018-12-04 11:34
1、你们一家属于同住人。

2、公租房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原则均分。

3、属于空挂户口,不应当享受安置。

4、若需要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2-04 15:07
具体以当地块拆迁政策为准
回复时间: 2018-12-04 19:46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公租房拆迁,对房屋内的承租人与同住人承担,同住人的认定较复杂,在1993年已经享受过拆迁安置,是否能够得到安置补偿,应当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和居住及户口情况。户口迁入后未实际居住,一般属于空挂户口的情况。若被认定为同住人的,与承租人享有同等权利,均分补偿利益。
回复时间: 2018-12-05 20:44
1、居住困难的认定标准是人均15平方,安置标准才是人均22平方。你们本不应属于同住人,但鉴于你们长期在这里居住,还是可以取得补偿的。
2、相对于同住人的补偿份额来说,你们的份额肯定会打折扣的。
3、不一定,看房屋来源,是姑姑的父母的房屋,姑姑以前是居住在这里的,如果她户口迁入时间很长,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也是酌情能取得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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