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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拆迁对承租商户的补偿

广东-梅州 01-17 11:53  悬赏 0  发布者:QQ2400……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广东梅州兴宁的一个体户,我承租经营中的一商铺被征收,政府给出的条件是,一次性50元/平方米的赔偿。
请问,这合理吗?(我的装修费,经营损失费等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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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7 12:37
可来电话联系,我兴宁的。
回复时间: 2013-01-17 12:34
这个都可以提出来。但一般政府都比较强势,难。但装修费或许可以,而经营损失就不要想啦。
回复时间: 2013-01-17 14:2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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