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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属问题咨询。。。急,在线等

北京 06-22 13:01  悬赏 0  发布者:pamela 给我留言  回答:(9)
朋友在婚姻中独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她一人,离婚了,离婚协议中写明“无子女、无财产纠纷”,现在房产证遗失,申请补证,房产局要求出具其前夫的证明,这是必要吗? (其前夫下落不明)请解答,谢谢!急。。。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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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2 13:21
没有必要,房产局的要求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0-06-22 13:24
没有必要
回复时间: 2010-06-22 13:34
如果有离婚证,该房产证遗失,房产局无权要求出具其前夫的证明,对于房产局拒绝补发房产证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仍有疑惑,请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0-06-22 13:47
我觉得有必要,其实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的。不好办。建议找律师详细审查离婚协议。Q Q172409632
回复时间: 2010-06-22 14:23
没有必要。
回复时间: 2010-06-22 15:33
房产局要求的是正确的,前夫下落不明,只能起诉到法院进行确权,然后再补证
回复时间: 2010-06-22 15:48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离婚如果是登记离婚,那么离婚协议应该在民政部门有备案,复印出来交给房管部门便可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回复时间: 2010-06-22 21:13
房产局内部系统完全可以查实 房屋归属的
回复时间: 2010-06-24 16:46
可能涉及到确权问题,可以联系律师代为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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