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是否可以在合同约定之外获得赔偿

广东-深圳 01-14 20:40  悬赏 25  发布者:chenqi…… 给我留言  回答:(3)
深圳ponycar共享汽车,母公司(深圳市乐途汇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其子公司( 深圳市乐在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关联公司(深圳乐去科技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打出“0元购车”的活动招牌,吸引车主参与活动,像车主收取2千-8千元不等的手续费用后,把市场价约11万元的汽车,涨到约14万元,高价让车主像银行贷款买车,贷款后每月还款约3070元,并与车主在合同上约定,每月支付车主3322元,支付36-48个月不等。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单方违约,违约方只需要赔偿1万元损失。
    现在ponyponycar共享汽车与车主合作6-10个月不等后,突然单方面中断合作,按1万元赔偿,要求客户解除合同。
    目前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上的二手出价很低,大多数车主都背负2-5万元不等的损失,请问作为车主,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损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2:47
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15 01:18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追问:

您好,另外车主合作协议是与“深圳乐去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但是车主被强制缴纳的的2-8千元不等的费用,是由“深圳市乐在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取的,并且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此费用走法律途径是否可以追偿??

回复时间: 2019-01-15 10:02
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金华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76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01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3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11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30
江苏 无锡
人气:510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