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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01-22 15:48  悬赏 0  发布者:amengs……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15)
你好,我们目前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婚后办的房产证,男方收入比我高几倍,一直是对方还房贷,让我的工资就自己零花,去年房价暴涨,房价翻倍,房贷已经全部一次性还完(里边有部分公婆给的钱,有转账纪录,但没有与我签任何协议)。为了让公婆搬过来住,去年又买了一套住房,公婆出的首付的一半,主贷人是我(因为男方没有贷款资质了),也是男方还房贷,还没下证。因为男方有灰色收入,目前大概流动资金在30万(具体我不清楚),我有12万股票(这些是我婚前存款投资,没有增值)。如果我们离婚,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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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01月22日 16时06分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
1、男方婚前的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因该房屋涉及婚后还贷,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公婆转账支付的房贷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视为公婆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女方不能分割;
2、婚后的购房,虽然公婆支付首付的一半,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的出资如果没有约定属于借款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该房屋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均分;
二、关于现金:
如果流动资金30万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分;
三、关于股票:
婚前存款属于个人财产,以婚前存款购买股票只是财产形态发生改变,但财产的属性没有改变,依然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
四、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1、第一套房屋,对方首付20%,大概12万左右,婚前还贷不一年半,婚后我和他一起还贷4年,最后一次性还了22万,公婆当时给了17万,目前房屋大概值75万。具体他怎么操作的我不知道,因为他运营的灰色收入,也有流动资金。第二套房屋,首付40万,我是主贷人。已经还款一年多,没有增值。
2、他的灰色收入,是不合法的,每年银行流水有上千万,但是具体情况我不知道。因为不合法,被取保候审了,工作也丢了。在出事之前,对方爱喝酒,酗酒,为此,吵架多次,决定离婚多次,吵架时,我留了录音,他在录音中威胁我,敢离婚就弄死我。酒醒后,给我写了保证书(不是我要求的),上边有写他自己承认酗酒、家庭暴力。我想这快过年了,过年后再起诉。谁知道对方出事了,因为非法经营,被刑讯了,具体结果还不知道,已经取保候审。我有最近的通话录音,包括他怎么跑关系,事发什么情况。我能以此要求他协议离婚吗?
3、对方的现金,有部分是婚前周转资金,大概20万,其他15万左右是增值,具体在哪我不知道吗,都是他自己说的,我给他算了算,也差不离这些。他好鞋,收藏了大概有7万左右的耐克鞋,80%是婚后所买。
4、我就想问,如果协议离婚,怎么和他商议,他才同意,双方都不吃亏。
5、婚前,我家买的车,我有存款20多万,后来买股票,现在只值12万多。我喜欢旅游,收入够自己开销,目前没有存款。

回答:

您好,一、婚后全部还贷款项减去公婆支付的17万元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你可以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原则是均分。
具体计算公式: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X【房产当前市值÷(房屋购入价+已共同还贷的利息+购房时支付的税费等)
二、第二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具体计算公式:房屋现在市场价值-剩余贷款本金
三、可以与对方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你也只能起诉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的,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四、对于婚后的现金收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割,但须有证据证明现金的存在及数额;
五、一般衣物、鞋等属于个人用品,离婚时不予分割。但你老公因个人爱好收藏了大概有7万左右的耐克鞋,其中80%系婚后所卖,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六、你的婚前财产(车辆、现金转化为股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1、他取保候审2、吵架录音3、保证书4、我婚后得抑郁症证明,这几样能保证我一次起诉成功吗?对方母亲很不讲理,这也是我离婚原因之一,我不想拖,宁愿少分财产。

回答:

您好,如果男方构成犯罪,你又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认真耐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2 15:54
婚前的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9-01-22 15:54
一套房子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后一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流动资金属于共同财产;
股票如果没有增值,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 [辽宁-沈阳]
  • 刘丽丽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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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22 16:10
婚前的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9-01-22 16:13
你好,婚后财产一般平分。
回复时间: 2019-01-22 16:23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9-01-22 16:24
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9-01-22 16:36
你好!细阅了你的陈述与提问,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房产需要分为几部份来分析
   A、第一套房,根据法律规定,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前所购,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份及其增值部份属于共同财产。
      结合本案,首付是男方给付,这部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虽然男方还贷,你自己用自己的钱,但婚后的收入都为共同财产,所以男方还贷部份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一次性还完房贷部份,公婆出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在这部份来说,你老公支付部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对于这套房,婚后还贷+一次性还贷男方支付部份,这一比例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增值部份。比方说房产现市值100万,共同还贷部份占总出资比例是30%,那么你们共有部份为30万,你有15万份额。
   B、第二套房,房产登记在你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争议部分为公婆首付部份。原来的判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但现在,父母的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性质,父母主张为借款性时,接受首付方需要举证证明赠与关系。也就是说,要看公婆对首付款的态度,还看夫妻方有无证据证明赠与关系。
现引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裁定的简述来说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民申4120号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应谨慎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表明对赠与事实的认定高于一般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的证明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系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赠与对象不明确时的认定依据,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子女成年后,父母已尽到抚养义务,并无继续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时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2、流动资金
婚后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需要有此资金的证据或线索,可申请财产保全的。

3、股票
如有证据证明系婚前存款投资,投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投资产生的利益,如不是夫妻共同经营,原则上还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4、希望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咨询,可来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9-01-22 17:27
婚前的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一般平分
回复时间: 2019-01-22 18:06
一,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均分。

二、第一套房产虽然是婚前购买,但婚后还贷部分及还贷升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均分。

三、股票等有价证券和现金如果是婚后所得,也是均分。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债务;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3 09:01
你好!婚前的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9-01-23 09:02
1、婚前男方付首付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离婚原则均分。

2、婚后购买房屋,男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均分。

3、婚后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均分。

4、股票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5、男方灰色收入不属于合法财产,法院查实后应当没收。

6、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1-23 11:30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均分原则处理。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23 14:53
第一套房除了首付是男方外 其他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一套房按产权登记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9-01-23 19:36
1、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均分。2、婚前购买婚后办理房产证,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不论谁的收入多少和谁还贷款)。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一半,登记在你的或者夫妻名下(没有办证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应该均分。4、以后的灰色收入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均分。5、你的婚前股票,没有增值,还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6、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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