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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却不给安置

浙江-杭州 01-22 11:51  悬赏 0  发布者:人造人18号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这儿(杭州上城区)是2008年拆迁的,当时协议是说两年内给安置(原地安置),至今四年过去,仍没有给我们安置,也无说法,且原地建的是商铺,并非安置用房;我们拆迁户二十多号人集体请教贵站律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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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2 18:04
有协议的话,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1-22 13:37
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主张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1-22 14:30
直接按照拆迁协议起诉。可以直接来找我。
回复时间: 2013-01-22 15:4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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