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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投资咨询委托办理协议有处描叙有问题

 01-23 19:39  悬赏 0  发布者:y1h10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1)
在通过中介买房时,签署了一个房屋投资咨询委托办理协议,我是甲方,中介是乙方,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位于某处,权证号码为...,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按揭、中介费、垫资费用手续,如甲方欲贷款,所贷款项和年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二、甲方支付人名币71000作为办理尚需房屋事项的所有款项。甲乙双方实行承包的形式办理,双方约定盈亏自负。在后面的备注中,有一个地方是中介手动写上去的,1.甲乙双方自愿签定此包干鉴定房子、按揭、过户费用、垫资、加快等一切房屋相关手续费(包括营业税),由甲方负责,(这句话是打了个符号加进去的),如在此包干价内超出部分金额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低于包干价部分由乙方赚钱做中介佣金。现在的疑问是,加的那句话本来应该是写由乙方负责的,不知道怎么写成了由甲方负责,结合前后的语境与前面的合同条款,这里肯定是写错了,我当时也没有仔细看,想问下,这里的小错误会导致我这方有别的什么责任之类的吗?
问题补充:
问题是现在肯定不可能去协商更改了,因为1月22号已经去办理了过户手续,税费已经缴纳了,票据在中介那里,但是由于税费比前面的预期超支了8000多元,中介想违约了,说是暂停办理产权证与贷款放款程序,要我加钱补偿他们。其实光中介费,他们就赚了近18000元,本来这里不是问题的,现在我怕是个隐患,对我不利。其实还有个漏洞,购房合同上关于过户的费用约定原话是“在房屋交易过户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这里我是买房的乙方),这里的所有费用是否包含房东那边的差额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这两个税费其他地方没有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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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23日 19时41分
写错了没有关系,协商更改过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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