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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过户产生的纠纷咨询

广东-深圳 01-24 00:35  悬赏 0  发布者:nullwa…… 给我留言  回答:(3)
目前正在购买了一套小房,成交价120W;国土局的评估价是60W;房子的原价大约是30W(价格有点零头,不过不关键),目前交易进行到了国土局过户阶段,此为前提。 

在和业主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二手房买卖中的所有税费都有买方承担,卖方实收120W(中介说目前二手房都是如此),同时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到国土局过户的时候是按照国土局的评估价过户(避税用,目前深圳的二手房基本都是如此操作)。不过到过户现场的时候,业主又不同意按照国土局的评估价过户了,提出来按照成交价过户,计税的基础由60W涨到了120W,而且中介说计税方式也变了,说要多出来接近18W的税。中介让我去告业主,说肯定赢,理由就是补充协议的那条,业主不配合履行原合同,造成合同违约。不过,深圳的国土局过户好像是评估价和成交价,谁高用哪个,现在成交价更高,业主的理由好像也是对的,如果是这样,官司打起来了,我这里有没有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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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4 09:52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这里是涉及阴阳合同的问题,这个案子是可以打的。建议你带上相关的书面材料(合同等)约见律师详谈,交由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24 11:3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29 11:54
这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阴阳合同问题。六成把握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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