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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申请法官回避应该给谁

 01-24 14:24  悬赏 0  发布者:十年一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0)
一审胜诉,到中院二审,以有个文件缺了一个被告的人名这种扯淡理由发回重审,再次胜诉,
蹊跷的是对方再次申诉,到了中院,又是中院那三个法官审理此案。
我想依法申请回避。
请问应该依据什么法,申请交个谁呢。
有人说要交给这三个法官,我觉得太冒险,因为明明很简单的案子,我也胜诉了,事实一点问题没有,但是我和他们沟通的时候,竟然让我撤诉。
问题补充:
而且这三个法官在承认我这个案子可以胜诉,没什么问题的情况下,还是以对方肯定没法赔偿这个荒唐的理由,打赢了也没意义这个理由让我撤诉。
同时,我也想了解下我去那些机关投诉这种行为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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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24日 17时04分
可以向法院申请回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4 14:31
向法院提出申请
追问:

请问申请提交给法官还是给法院的别的部门

回答:

提交给法官

回复时间: 2013-01-24 14:32
你可以申请法官回避!
追问:

请问依据什么相关文件呢,只知道有这个政策

回答:

民事诉讼法

回复时间: 2013-01-24 14:50
您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回避申请书是供诉讼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回避时使用的书面请求。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复时间: 2013-01-24 15:01
依据民事诉讼法
回复时间: 2013-01-24 15:09
您好,可以到上级法院进行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1-24 15:20
可以直接交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1-24 16:17
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回避,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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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4 17:26
您好,直接交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1-2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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