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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销售?

江苏-苏州 01-24 21:30  悬赏 10  发布者:cold77……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开发商关于面积差异签的合同是:由于该套房屋已竣工验收,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约定按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现在开发商通知收房面积从143.92变为了151.22多出了7.3平米。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当时我看中的是房子面积没有超过144平米契税只要1.5%,同时开发商在和我签合同前房子已经验收了,他没有把实际面积告诉我,是否是欺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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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4 21:32
【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解读: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一定的误差幅度(3%)内,据实结算。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 2013-01-24 22:10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解除合同 赔偿违约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1-24 23:47
看合同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1-2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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