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在公司工作已经10年了,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继续做了,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深圳 01-25 15:54  悬赏 0  发布者:hgf788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我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以上,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我现在不想在公司做了,找老板协商,但是老板要我自己写辞职书,请问我怎么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25 17:32
1,不能写辞职书的。
2。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3-01-25 16:17
自己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啊
回复时间: 2013-01-25 16:38
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1-25 17:01
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但在法定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证据,可争取经济补偿金。你是否具备争取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详细了解情况后才能判断,若需要可电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11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