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陈晓云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我想问下,用工单位合同没到期,单位要提前给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才算合适输入您的问题

北京 02-28 13: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5)
我想问下,用工单位合同没到期,单位要提前给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才算合适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26
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48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97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49
属于违法辞退的,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10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14
按你在本单位的工年计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14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 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19
您好,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律师仔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25
那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合同的,是谁的过错,否则单位那边要给经济补偿的,还是建议来电
回复时间: 2019-02-28 13:30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2-28 14:34
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2-28 14:40
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2-28 14:42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9-02-28 15:25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3-05 16:39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3-05 17:19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22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169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76
湖北 襄阳
人气:44230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973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3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2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