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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有签合同

广东-东莞 03-03 02:44  悬赏 10  发布者:155762……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8年11月工作至2019年3月未签工作合同,现要离职(原因是公司工资发放是每月十五号,但总是拖欠,且按要求还要扣一个月薪水离职才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前一月通知公司离职?且公司制度要求薪水要到下个月15号发工资日才发放(我不清楚这是否正常合理),另加班费明明规定按工资一比一发,最终也只给予部分说作为奖励,请问公司这样是否可以要求辞职后立马走人?并结清所有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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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03 10:25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建议提起劳动仲裁,并搜集相关材料证明您的具体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如需帮助可微信(与手机同号,点击头像可见)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3-04 14:07
有相关证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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