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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拆迁安置房和买方出现合同纠纷,第一次打算过户买方说土地出让金上涨是因为我没有及时过户的原因

安徽-滁州 04-02 12:57  悬赏 0  发布者:尔然于心 回答:(1)
我的拆迁安置房和买方出现合同纠纷,第一次打算过户买方说土地出让金上涨是因为我没有及时过户的原因,让我承担15000,但是过户时间是我们双方约定的,我本人工作地在外地,不常回滁州,这些情况买方心知肚明,当年也是因为要去外地工作才低价出售该房屋,这些情况买家都明了,我不同意承担该笔费用,所以没过成,第二次过户因为个税问题我们当时口头约定全是买方承担,现在买方以合同中个税卖方承担为借口,要扣除我的尾款,并说我不配合她过户,因此起诉,我该如何应诉,还是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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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02 14:07
应当积极应诉,可以在诉讼中和对方调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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