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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广东-中山 02-06 18:04  悬赏 0  发布者:梁惠敏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中山小榄的,这是一宗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梁溢芬,被告:陈润坤,苏雪珍,两个被告的关系是夫妻关系,在2008年12月25日,被告向原告借了240万元,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证据充足,2009年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制服原告240万。被告有两所房子,其中一所因被征用,房屋拆迁办补偿408万元给被告,其中一所是集体使用地,法院说不能拍卖,原告要求查408万,法院收了原告3千多元的费用,可最后换来一句:你自己去查。请问律师,事情发生到这个地步,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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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06 18:17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能是让你提供与财产相关的线索。
回复时间: 2013-02-06 18:20
委托律师申请执行吧。。
回复时间: 2013-02-18 09:31
要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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