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公司清算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合资公司拆分  可否申请补偿

 02-16 10:16  悬赏 25  发布者:yuqman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1)
公司本体为中外合资公司,外方51%股份。2013年2月8号过年前公司发布通知要拆分,开公司大会,分成3部分,一部份外方接收,一部分中方公司接受,另外一部分保留到13年底生产备件。现在得到的答复是5月份开始执行。我的司龄是6年。
问题:
1、可不可以不接受上方的分配方案,不到任何一个公司上班,要求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
2、公司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此事情,是不是有法律效力,确定公司股东已经变更?
3、合资公司分家 是属于公司清?还是企业改制?
问题补充:
补充:公司解体信息在搜狐,新浪网上已经于13年2月7号发布。

已经和公司签订3次合同,本次合同到期是14年5月份。去年公司调整部门,签合同中的岗位发生变更,我服从公司安排,更换了岗位,目前岗位与合同岗位不符,是否也可以作为要求补偿的一部分证据?法律上有此方面的规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17日 21时57分
劳动者并非只能无条件地接受企业分立的后果。如果某个职工不接受改制方案,这时企业可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与新设立的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也应当视为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回复,可知道了,等待公司下一步结果,如果没有补偿的话,就申请劳动仲裁看看了
评论者:申宏律师
时间:2013-03-04 11:52
如果与公司达不成补偿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山西太原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580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01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03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31
山西 太原
人气:499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