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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劳动合同,可否向申请公司补偿。

辽宁-沈阳 01-27 09:28  悬赏 20  发布者:ZLb753 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与公司未再续签合同。我与公司在工作问题上发生争议后,公司的意见让我换岗。这月初部门领导让我交接工作,并告之让我回家等电话(口头交流)。后公司告之已经将我的保险停了,让我去公司取停保手续。并说如果我找不到工作可以在年后考虑让我回公司。我想知道的是:没有书面证明我预离职或公司正式辞退,公司以我这个月(在其告知回家等电话后)上班没几天为理由为我办了停保手续(填的是个人原因)。如果我不想回公司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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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8 10:46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工资为你上十二个月平均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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