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父亲在工地干活摔伤了,我父亲上边有个老板,老板和公司有合同

山西-大同 05-22 09:58  悬赏 0  发布者:滴水石穿 回答:(8)
我父亲在工地干活摔伤了,我父亲上边有个老板,老板和公司有合同,我父亲和老板没合同,如果起诉能主要起诉公司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5-22 10:01
您好   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5-22 10:04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纠纷,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22 10:18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回复时间: 2019-05-22 10:00
可以及时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5-22 10:02
你好,可以及时起诉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5-22 10:34
1、单位未在发生事故后30天内申请认定工伤,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2、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复时间: 2019-05-22 13:05
同时起诉直接雇主和承包公司。
回复时间: 2019-05-22 19:46
可以起诉老板和公司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石家庄
浙江金华
山东淄博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0718
四川 成都
人气:500818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59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4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068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