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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被扣是否合理

浙江 02-20 10:11  悬赏 0  发布者:龙文教育 给我留言  回答:(4)
原始租期一年,后因有同租的同事工作调动跟房东提前一个月说明情况并写了补充协议,协商好2月14日搬出房子并把押金扣除房间内的桌腿坏掉的钱剩余余部分退还。但由于回老家过年不能在2月14日搬完所有东西,所以跟房东在2月14日即初五中午在电话中说要延迟几天,延迟这几天的房租在搬出所有的东西时补交上。但是2月18日东西搬完了,房东把押金全部都不愿还了,我们算违约吗,押金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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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0 12:21
尽管属于违约,但还是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2-20 10:13
合同要全面适当履行,属于违约,但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2-20 10:54
你们不违约,房东如果不退还押金是违约行为,
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2-20 11:43
违反协议约定,就是违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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