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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辽宁-铁岭 07-03 10:17  悬赏 20  发布者:davedo…… 给我留言  回答:(7)
现在结婚2年半,结婚一年半时候奶奶给了一套房子,采取买卖的方式从奶奶买来房屋以减少交税,后又将房屋卖掉,所得款项,投入水果店,水果店还没有营业,没有收入,现在离婚,水果店应夫妻平分,还是归属从奶奶买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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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03 10:23
有证据表明是赠与,而且赠与你一人,可以认定为你个人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7-03 10:18
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7-03 10:32
按照推理,水果店应当是你一个人的出资,你得证明水果店的出资是由卖房子所得,而且房子是你奶奶赠与你一个人的。
回复时间: 2010-07-03 10:34
水果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0-07-03 11:4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
回复时间: 2010-07-03 11:48
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均分。
回复时间: 2010-07-03 12:20
奶奶没有作出明确意思表示是赠与任一方,那就是赠与双方,由此而得来钱或是水果店均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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