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该如何面对

浙江-金华 07-03 21:00  悬赏 0  发布者:余承锦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居住在开化县城关镇螺丝山小区(桃溪路2号5幢302室)的郑某,住在我楼下的202室户主叫潘某,我们两家上下邻居。居住多年一直无事。 2009年1月至6月,潘某强行将其2楼房顶打开,打断房梁,打开一个约1米X1.5米的大天窗,做了楼梯,从2楼经天窗上3楼即我居住的室外阳台搭建雨棚,设防护栏,这样其家住2楼野蛮扩大到了3楼,不仅破坏整幢大楼的建筑机构,危及房屋安全,也严重侵害我的利益。整个楼上居住人员均感潘有田无理。我出面阻止其野蛮施工时,还遭受其殴打,110曾经出警处置。 对于潘某擅自破平顶打天窗侵占3楼阳台搭雨棚之事,我于2009年5月向开化县规划建设局反映要求处理,规划建设局叫我到法院去起诉。同年6月,我向开化县人民法院起诉潘某,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法院以潘某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屋顶打洞搭雨棚加设防盗网,其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应由行政部门对其处罚,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作出2009衢开民初字第257号裁定驳回我的起诉,告知我向行政部门要求处理。 从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的一年时间里,我无数次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开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化县规划局、开化县信访局、进行举报、投诉、信访,但至今相关部门仍未拆除潘有田的违章建筑,导致其气焰嚣张,更加有恃无恐,扬言他属于合法建筑,他有人头撑腰。据了解,城管部门曾经作出拆除潘某违章建筑的决定但至今没有执行,究竟为何?是因为行政部门有人为潘有田撑腰吗?党和政府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已经变了吗?! 对于在城市市区的违章建筑都无人敢管,怎么能够治理好开化县城的违章建筑呢? 感谢县长在百忙之中阅读信件,作为一个弱女子,只能相信党和政府能处理好此事。
 
以上内容是上个月发给浙江省开化县县长信箱的,然而到现在仍然没有收到回复。当一个中国公民在权益受侵害时不能由政府相关部门快速做出相应处理,而是将希望寄托在主要工作并在这上的“县长大人”身上,有多少人能体会其中的凄凉。我们相信,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有秉着正义、曝光不和谐、锄奸惩恶的优良传统,希望你们能抽出宝贵时间,关注关注山高皇帝远的一个小县城里发生的不符合和谐社会宗旨的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的衙门政府部门吧。


曾经,我们希望通过道德解决,无奈,他们不讲道德;
曾经,我们希望通过法律解决,无奈,法院说不在他们的工作范围内;
曾经,我们希望通过行政解决,无奈,行政不作为,能拖就拖,毕竟耗死的不会是他们;
当一个黑道白道都没认识人的受害者对一个黑道白道都认识人的黑恶势力,他们能做的只能以暴制暴,向杨佳学习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3 21:08
按照民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是错误的,你可以继续申诉,要求恢复原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22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51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67
浙江 杭州
人气:1057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75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