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过户

安徽-蚌埠 07-01 19:59  悬赏 10  发布者:默默的潇洒哥 给我留言  回答:(10)
本人于2002年购入一套住房,当时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存有买卖双方立下的字据,并有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在场证明,但是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过户,一直拖到现在,最近想要跟对方解决过户问题,可现在对方明确拒绝为此处房产办理过户,请问如何做才能进行房产过户,如果法院起诉,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有什么办法能解决此类问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00
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05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8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16
收集证据主张权利。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20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7-02 15:54
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01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去法院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31
可以起诉要求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34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各方履行过程中是否有构成违约的证据,对合同履行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或微信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7-02 08:58
建议起诉对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物权纠纷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9-07-02 16:43
你好,没有过了诉讼时效,建议尽快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胜诉后凭借判决书和法院生效证明就可以直接过户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内蒙古赤峰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18
广东 广州
人气:40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09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69
辽宁 大连
人气:11340
内蒙古 赤峰
人气:882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