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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份额

 02-26 14:26  悬赏 0  发布者:lianhu……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8)
使用权房打算买成产权,物业说房产证上只能写三个人名字,我们夫妻两个以及我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儿子,我们生的女儿不满18岁说不能写进产证,问题一:这种说法正确么?问题二:我是打算离婚的,请问离婚时按照法律房产会怎么分割?我们的女儿可以按份分割房产么?问题三:如果我们都自愿写了一份份额分配协议(他儿子50%,我老公5%,我20%,我们女儿25%)而且都签了字,那么我离婚时是不是可以按照这份协议分割房产?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权益?肯请律师帮助, 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房子归他儿子一人,我和我女儿没有,我又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我很急。
问题补充:
还有以后如果买房子时其中一人不承认这个协议怎么办?协议还有作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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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6日 14时30分
物业的说法没有依据。

离婚按照产权证名字按份分割。

个人协议效力低于经房产部门认可的房产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6 14:41
物业的说法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2-26 15:10
你好,关于房产证上的产权只要双方同意可自愿登记;二关于房产份额,一般根据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名字确定的。
回复时间: 2013-02-26 15:45
房产证上的产权只要双方同意可自愿登记;二关于房产份额,一般根据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名字确定的。
回复时间: 2013-02-26 16:14
1、说法不正确、可以要求物业提供依据;
2、离婚时按产权人情况分割;你女儿若是产权人,就有她的份额;
3、可以按协议处理;但最好是在产权证上体现;
4、为便于沟通以及律师全面了解情况,建议你来电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26 19:40
没有依据;可以书面约定,但以产证登记为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02-26 22:31
1、说法错误。

2、产权证上有名字,可以要求分割。

3、可以的。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27 08:06
你好,物业的说法没有依据,应以产权登记确定产权人及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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