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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实际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陕西 03-02 22:11  悬赏 0  发布者:牛永刚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当初看图纸觉得结构还可以,就办了按揭,交了两月的按揭才通知看房,结果少了一个阳台,5.8平方米,而且我是三楼,与其小区所建二层门面房楼顶相连30公分左右,并有水泥台高于我客厅窗台,直接影响采光和安全。现在交按揭已经十一个月了,数次协商无果,不知遇此情形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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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03 08:57
看合同约定;
无约定的,看少了面积是否达到3%,未达到3%的,你有权退多交的房款及利息 ;达到3%的,有权退房并退房款。
回复时间: 2013-03-02 22:12
需要根据你们的购房合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决绝。
追问:

合同里是双方协商解决多退少补,但协商数次无果

回复时间: 2013-03-02 22: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3-02 22:42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3-02 22:58
首先根据你们的购房合同约定确定,没约定,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有关规定: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 2013-03-03 09: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 2013-03-03 11:53
按实际费用付钱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9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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