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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居住小区无障碍通道问题

辽宁-大连 08-12 10:30  悬赏 0  发布者:panfen…… 给我留言  回答:(3)
大连万科八栋墅项目未按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作为电梯类住宅,轮椅不能达到电梯厅,大连市城建局以施工设计符合住宅建筑规范为由,认为7层以下住宅未强制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3.1.11条: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环境条例》,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同时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7.4.2设置电梯的居住类建筑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根据2018年五部委联合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新建新建道路、建筑物和相关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
多次投诉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正面回复,但12345热线只讲问题反馈给开发商,开发商并不回复或予以整改,希望从法律法规角度,改项目不设置无障碍通达是否合理、合规、合法。
望回复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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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12 17:27
协商不成都可以诉讼解决
追问:

谢谢,现在正在找大连自然资源局给个说法,不回复的话可能要麻烦你们了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05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13 07:46
协商不成都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8-15 09:28
建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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