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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政算不算不可抗因素

江苏 03-03 14:40  悬赏 0  发布者:何东胜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2月中旬通过中介把我的房子卖出,和卖家,中介签订卖房协议,收取定金,现在国家新政出来,要收取20%的所得税,买家如果以此为由,是否算不可抗拒力,是否能撕毁合同?
问题补充:
如果买家单方撕毁合同,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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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4
不可以撕毁合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25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3 15:14
不算不可抗力,因政.策出台是延续性的,不是突发性的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2
属于情势变更
追问:

那买家可以以此为由,单方撕毁协议吗?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5
不可以撕毁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6
1、不属于不可抗力;2、属于情势变更;3、情势变更影响合同,是可以申请变更和撤销的;
追问:

那是否可以单方撕毁合同?

回答:

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撕毁合同的,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情势变更的单方撕毁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3-03 15:49
不属于不可抗力。并且个人转让房产所得收益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非新规,只是之前监管存在漏洞没有强制征收罢了。
    转让房屋所取得的个税,理应由卖方承担,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该笔费用由买方承担。所以也不见得买方一定会毁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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