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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違約咨詢

江苏-苏州 07-08 13:39  悬赏 10  发布者:yehan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跟老公名下共同房產,1年前被老公賣掉(通過中介簽署售房協議,我不知此事,也未簽名,當時兩人存在矛盾),買方已裝修一半,我半年后知道此事后有通知雙方,現我要裝修入住(房屋未過戶,我有房產證),請問:
1.此合同屬於哪種違約?責任如何分攤,涉及哪些賠償?
2.當時老公有收取2萬定金,是否要雙倍賠償
3.房價現已經增長,是否存在差價賠償問題?
4.對方目前位置沒有起訴,協商也未果,感覺象是不了了之了(當然不可能)這樣拖著對我有什麽不利影響?
问题补充:
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
我老公簽訂售房協議時,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但當時我們的購房協議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同開發商購房)。
我後來有看到他們簽署的售房協議,上面有提到是共同財產,但簽名只有我老公,不存在代簽行為。對方也表示知道是共同財產,但其未與我聯繫確認是否賣房一事。
我請問的賠償問題是針對第三方的。因為雖然我與老公矛盾已久,但尚未離婚。
此合同我雖可以申請判定無效,想了解後續是否存在雙倍賠償違約金、是否為立約違約或締約違約等問題。可以這么說,只要一天沒有離婚,賠償的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裡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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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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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08 20:41
你未签字,协议无效。但你老公应与对方共同分摊对方的损失。   苏州律师陈磊
回复时间: 2010-07-08 13:48
产权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如果有则买卖不成立,如没有,则该合同成立,你可以向你丈夫主张赔偿,但不可对抗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也就是买房方.
回复时间: 2010-07-08 14:17
如果你对该合同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是你老公作为合同过错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差价)
回复时间: 2010-07-08 17:09
你好,这位朋友,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那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你们最多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现在房价上涨了 所以你们主张无效是对你们最有利的
如有疑问,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电话:13962192433吴律师    地址:苏州石路步行街石路金座大厦10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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