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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市场价买下来,是否能按协议签定时的市场价买

 03-06 09:41  悬赏 0  发布者:15390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南昌市 回答:(1)
2004年由于南昌市修建玉带河,把单位上分给我住的一间平房拆迁了,这个房子因为当时是平房,是没有个人产权的,但当时我和单位签了《拆迁安置协议》所有拆迁费用依照协议都给我享受了,但由于协议上有几条:八、乙方依照本协议应向甲方(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北经济适用房价格标准)支付安置房屋结构差价款,超面积购房款和其它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给拆迁部门,甲方不乙方承担任何费用。待市政府价格核准后,根据东湖区拆迁安置代办服务处的通知支付购房款,如不按时付款,拖延造成罚款责任由乙方全部承后经济责任。如乙方接到交款通知后超过2个月不付清所交款项,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安置房资格。
九.因安置房的产权属单位所有,在办理该房私属产权证时,对原拆迁面积应按政府有关房改规定执行,如原已有公用住房参加过房改,而再次参加房改不能被政府批准享受房改待遇的,按政府有关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办证过程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完成了对乙方的安置,以后再无责任解决乙方的住房。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搬迁,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房未办理私属产权权证之前,乙方不得转卖他人,如发现即将此房收归四方所有,并不支付拆迁补偿金。
十二、本协议约定过渡期延长,由甲方依据南昌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向政府有关部门追讨违约责任,并将此经济所得补偿乙方。
十三、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或起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复印件无效)
我已参加过房改,这套房子就不能再参加房改,至今也没有办私属产权,我去和单位协商,单位说如果要办只能按现在的市场价来买下来,我认为不合理,我04年就签了协议,而且在07年的时候已交安置房结构面积差价款4万元,我认为就算不能参加房改,按市场价买,也应按04年的市场价来购买办理产权,请问我要如何办理这套房的产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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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6日 10时18分
你好,可以要求按照07年的价格购买,因当时已经补交差价,所以不必再次交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单位有没有权利把该房了没收呢?如果起诉的话我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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