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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平安普惠忽悠签了借款合同,后发觉上档,立刻要求取消,但对方说款已放了

天津-滨海新区 09-27 19:35  悬赏 0  发布者:刘俊英13700379877 回答:(4)
我被平安普惠忽悠签了借款合同,后发觉上档,立刻要求取消,但对方说款已放了,不能取消,请问有什么方法可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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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9-27 19:36
千万别交钱,典型的诈骗。远离网贷都是坑。拉黑删除就可,没收到钱无义务还。
回答:

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19-09-27 19:39
您好   按照合同履行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18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27 19:46
网贷风险大,一定要找律师查一查,分析讲解,保障自己资金安全,以免上当受骗!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28 03:44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如果实际收到借款,实际借款额交给公安机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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