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2019年2月13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办理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手续

山东-枣庄 09-30 23:37  悬赏 0  发布者:无情 回答:(1)
2019年2月13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办理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手续,劳动者因工作劳累导致
双手软组织疼痛不能正常工作.领完3月26至4月25日的工资后于6月28日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单位
负责人告知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后必须再工作满一个月后才发放4月26至5月份的工资,交完辞呈若不再干
个月工资就不给,说这是他的规定,劳动者累的手疼不能干这是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和单位无关,从入
职到现在整个过程中单位并没有告知劳动者任何工作管理以及相关的规定制度,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现在
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自24月26日至5月份的工资在法律上是否合理?申请劳动仲裁和去法院起诉,相关部门是否受理,能不能胜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0-01 06:04
可以的申请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浙江金华
北京西城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471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0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61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