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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成合同,夸大自己的权限属于欺诈行为吗?

上海-徐汇区 10-07 10:44  悬赏 0  发布者:华夏一族 给我留言  回答:(7)
房东在合同里称“可全权代表所在商场行使经营管理权”。

但当我们因水电问题与商场发生纠纷,要求房东行使该“经营管理权”给商场施压,房东却表示自己只是有出租部分商铺的权利,对物业相关事宜无权过问。

明明自己只有部分商铺的出租权,当初为了促成我们入驻,在合同里称自己能“全权代表商场行使管理权”,请问房东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吗?这种合同可否要求解除?并要求房东赔偿装修损失?
问题补充:
该商场的物业公司,是商场作为法人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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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0-07 11:07
无法解除合同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906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07 15:32
可以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9-10-07 10:46
够不上欺诈,仅以此无法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9-10-07 11:11
房东这种行为属于欺诈
回复时间: 2019-10-07 12:00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9-10-07 20:44
无法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9-10-08 09:20
需要根据实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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