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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

江西-南昌市 03-10 22:14  悬赏 0  发布者:屈亿琳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8年我弟弟买了一套房,是按揭的,当时觉得有压力就不想要,正好我说想买房,因为房产证没有不好卖,他就要我买他的,想下也行,征求家人的意见,就跟弟弟说定了,于是我就筹钱还他首付结清账款,但一直没过户,想等5年后没有营业税再转,到2013年合同是7月31日,契税是2013年11月6日为5年,以那个为准啊,可现在还差好几个月呢,又有什么20%的个人所得税要出台,我该怎么处理啊!求救!我是等还是不等啊,我都快等到5年了,各位好心人帮帮忙吧!
问题补充:
可是过了将近两年弟弟在南昌又买了第二套房,也是按揭的,因为找了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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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0 22:17
自己决定
追问:

这样过户好高啊,不知道满了5年没有了营业税会少点吗,我办理过户写合同价也就是付给弟弟的房产原价,这样不知道是不是就没有差额的20%吗,因为他是原价给我的呀,不知道怎样?

回复时间: 2013-03-10 22:22
你好,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追问:

这样过户好高啊,不知道满了5年没有了营业税会少点吗,我办理过户写合同价也就是付给弟弟的房产原价,这样不知道是不是就没有差额的20%吗,因为他是原价给我的呀,不知道怎样?

回答: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比如房价40万剩5.6%=22400.00元这样计算。

追问:

有按原价成交的吗?谢谢!!!

回答:

最好咨询一下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3-03-10 22:47
建议尽快过户。
回复时间: 2013-03-11 07:02
你好,建议直接到房管局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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