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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签

福建-厦门 03-11 09:35  悬赏 0  发布者:990880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原是一家公司员工,当时公司以我个人名义与一商场签立专柜经营合同,合同是我签的字,(当时未书面授权)在我离开公司后三个月我原公司违约撤柜;面临索赔;我怎样才能规避我的风险;我可以与我原公司签一份协议或声明说与我个人无关吗;或者是我可以追偿;商场回款一直是先转给我再由我转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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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1 09:52
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11 09:56
员工不应当以自身名义签字,可以让公司补一份声明给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回复时间: 2013-03-11 10:00
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一份声明。
回复时间: 2013-03-11 14:00
由公司追认合同,并通知对方。

签署免责条款。
回复时间: 2013-03-11 16:32
由公司追认合同,并通知对方。

签署免责条款。
回复时间: 2013-03-11 16:55
没有你个人签字,你无需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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