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我对这笔钱的所有权不因该人还不上别人的借款了而遭到破坏吧?

 07-11 02:19  悬赏 0  发布者:ccche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一个人向别人借了50万 给我付了房子首付 明确是赠送我的50万元 那么我对这笔钱的所有权不因该人还不上别人的借款了而遭到破坏吧?他能因还不上别人的钱了而收回赠与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1日 02时48分
你的陈述中有一个问题,就是该款并非此人所有,那么他就无权赠与给你,即使有赠与表示,也因他无所有权而属无效行为.
同时,既是赠与,即无对价,你无偿接受对方赠与行为及对方赠与款项并非对方所有的事实,已经很明确的表明你们之间的所谓赠与行为的性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1 05:49
因债务人赠与而致其不能清偿到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回复时间: 2010-07-11 07:27
债权人有权撤销。
回复时间: 2010-07-11 09:07
50万已经明确表明赠与你并已经完成给付行为,一般是不能收回赠与的,除非有法定事由.
回复时间: 2010-07-11 09:33
债权人有撤销权。
回复时间: 2010-07-11 10:42
可以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0-07-11 10:41
债权人  有权撤销
回复时间: 2010-07-11 18:03
应该不会的。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
如有需要,最好能够与您面谈,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律师服务!
北京知名诚信律师 蒲 文 明
M  S  N :Pwming0803@163.com
联系电话:15901487075
Email   :Pwmlawyer8888@163.com  
Q       : 1056928223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北京海淀区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364
四川 成都
人气:501638
湖南 长沙
人气:54397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949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9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5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