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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书 贷款方: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上海 10-22 23: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借贷合同书
 
贷款方: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井贤栋    
地 址: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38号德力西大厦1幢15-17层  
工商注册号 91330000343973322D    注册名称: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王浩
收款账号:6212261602020991172
电 话:17667516732
身份证号:421181199806226214
担保方: 井贤栋 借款方地址 ;湖北省麻城市西畈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我们给借款方的承诺是履行合同后当天即时放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_借款金额30000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个人消费_______ 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日息___0.08%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2019_年__10__月22日起,至__2020年10月22日止。分12期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2524元(可提前还款)  一个月为一期。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   个人收入__2.还款方式:_   _银行代扣还款_   _  
第六条  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井贤栋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正式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 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办理贷款银行所有手续,本合同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约约定时,由要求接触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时,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五到十万元,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1.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2.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5 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危及还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达成并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以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同时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当天生效,借款方须向贷款方先缴纳500圆还款保证金履行本合同后下款,证实有还款能力后,甲方应在下款将时将保证金额500圆一同返还给乙方,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按法律方式处理:(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方(同意协议):王浩
负责人:__井贤栋___ _   保证方:_  井贤栋  __                                        2019  年_10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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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7:20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19-10-23 07:39
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22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02
现在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最好与本律师详细沟通,以防上当受骗!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6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07
可以律师审核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34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如果实际收到借款,实际借款额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9-10-22 23:47
可以委托律师审查协议
回复时间: 2019-10-23 08:34
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审查合同。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52
谨慎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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