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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活动突然中止,需要补回差额吗?

江苏-常州 03-14 19:23  悬赏 25  发布者:qq123l……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常州购房,该置业开发商在开盘时有个老带新优惠活动,已经签订好购房协议书,总额已经算好,定金已交,当天晚上置业开发公商给我电话说:该号楼盘已取消优惠活动,必须重新算总额。我爸爸妈妈不同意再加钱,认定该房一定要购买,该开发商在开盘没有任何解释说明,后来就变卦了,此开发商属于单方面违约吗?我与该置业开发公司商议过,我可以补这钱,但该公司没有任何表示,认定已所当然的,我该如何与开发商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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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4 21:31
签好合同,定金已交,开发商改变合同条件,属于单方违约.
可以收集证据,与他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14 22:21
开发商改变合同条件,属于单方违约.可以收集证据,与他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15 09:32
签好合同,定金已交,开发商改变合同条件,属于单方违约.
可以收集证据,与他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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